代辦!!青島公積金提取又出便民新政 下個月,自助還可以委托他人代表他人領導
半島記者 于紅靚 報道
本報10月31日訊 為進一步提高便利性,加強業務管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修訂并發布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新修訂的提取管理措施優化了提取過程,簡化了提取材料,規范了提取條件,加強了對非法提取行為的預防和治理,將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個人提取已經放開。在保留單位代理人統一辦理職工提取手續的基礎上,允許職工本人或委托他人辦理提取手續,業務更自由。二是簡化辦理要件,簡化部分提取業務辦理要件(詳見下圖)。在簡化一些具體業務處理材料的同時,為了積極應對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修訂還增加了促進在線提取、自助終端提取等自助處理事項,相關處理規定可以及時優化調整,允許中心根據業務實際需要,簡化或優化業務處理流程和申請材料。
同時,規范提取條件。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將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終止與本市單位的勞動關系,離開本市和農村農民工終止與本市單位的勞動關系兩項提取條件調整為非本市戶籍職工終止與本市單位的勞動關系,未繼續異地繳納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半年的提取條件。
此外,修訂后的管理措施加強了非法治理。一是針對部分分員工和非法中介機構,在提取時間和金額上增加了新的限制性條款。二是明確了限制非法不履行繳存義務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三是規定加強提取審核,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對異地某一地區購房提取頻率明顯異常、購房價格與提取金額相近、同套房交易頻繁等異常情況進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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