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積金推出重磅新政!優(yōu)化提高租賃提取公積金
原來每月700元提高到1400元,原來2500元提高到3000元。
(1)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
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額
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
(2)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
無房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及房租發(fā)票的,可按照實
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
無房職工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在住房保障中心系統登
記備案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及租賃型人才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
及租金繳納憑證,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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